如何避免股权转让后合同的风险
来源:法师兄     时间:2023-06-17 15:01:52


(相关资料图)

股权转让的本意,是指甲方向乙方出售部分或全部的标的公司(丙方)的股份的行为。丙方在股权转让前就是一个法人,股权转让后仍旧是一个法人,股权转让前后不同的只是换了老板罢了。 所以,在完成全部的股权转让后,原股东不承担以前发生的债务,在法律上是合理的。股权转让合同上若没有对转让前债务承担的特别说明,那么债务是由标的公司(丙方)承担。 相反,受让方若要规避股权转让前的债务风险,那么就要在转让前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标的公司的债务情况,并且跟出让方洽谈股权转让后原债务的承担方法。如果甲乙双方未就债务情况达成协议,那么乙方可以选择降低报价、取消股权转让交易的办法来降低或规避风险。

标签:

广告

X 关闭

广告

X 关闭